主觀題精講主要是針對二戰法考主觀題的同學設置,帶領大家將主觀題重點考查內容進行系統鞏固。主客觀題的考查形式不同,考查知識點的內容也不完全相同,主觀題的考查內容相較于客觀題要少很多,尤其商經法在法考主觀題考試中,只著重考查商法部分中的《破產法》,可謂是重點極其突出,而且內容相對較少,因此強烈建議大家在主觀精講階段將這兩部門法進行重點學習,在精講階段建立深厚學習基礎后,后續的學習中加強習題練習,商法必能高分。
精講階段是最為全面系統的階段,老師會將商經法所有相關知識點,全部細致講解,并結合歷年考試情況,有針對性重點突出地進行授課,望大家予以足夠重視;尤其商經法其中很多小法,沒有理解難度,要在精講階段一次性理解到位,系統把握,在后續的學習中可以節省很多時間,將學習的重點放在公司法、破產法、知識產權法等重點或難點學科上。
01.企業法體系之一︰知識結構;企業法體系之一:發展邏輯
02.企業法的基礎理論;企業的分類
03.企業的能力
04.企業的設立(—)
05.企業的設立(二)
06.企業的設立(三);股東資格與股東權利(—)
07.股東資格與股東權利(二)
08.股東資格與股東權利(三);企業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09.企業的財務制度
10.企業的變更制度
11.企業的解散、清算
12有限責任企業(—)
13.有限麥任企業(二)
14.有限麥任企業(三)
15.有限責任企業(四)
16.有限責任企業(五);股份有限企業(—)
17.股份有限企業(二)
18.股份有限企業(三)
19.股份有限企業(四);普通合伙企業(—)
20.普通合伙企業(二)
21.普通合伙企業(三)
22.有限合伙企業
23.個人獨盜企業法;外商投資法
24.證券法(—)
25.證券法(二)
26.證券法(三);證券投資基金法
27.概述;保險合同
28.人身保險合同(—)
29.人身保險合同(二);財產保險合同(—)
30.財產保險合同(二);保險業法律制度
31.破產法基本制度(—)
32.破產法基本制度(二)
33.破產法基本制度(三)
34.債務人財產(—)
35.債務人財產(二)
37.破產清算程序;重整程序;和解程序;破產程序之間的轉換;合并破產
38.票據法概述;匯票(—)
39.匯票(二)
40.本票;支票;票據權利與效力
41.信托法
42.反壟斷法(—)
43.反壟斷法(二)
44.反不正當竟爭法
45.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46.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
47.食品安全法(二)
48.商業銀行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49.增值稅、消費稅、車船稅;個人所得稅(—)
50.個人所得稅(二);企業所得稅
51.稅收征收管理法
52.審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