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河北經貿大學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報考簡章 2023-04-10 15:54:11
河北經貿大學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報考簡章
為多渠道促進我國高層次專門人才的成長,適應人才服務社會的需要,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的規定》(學位〔1998〕54號),貫徹落實《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和授予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管理的意見》(學位〔2013〕36號),我校招收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資格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端正,積極完成本職。
2.已獲得學士學位,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后3年以上;或雖無學士學位但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或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獲得者。
3、未獲得學士學位的本科畢業生及大專畢業生,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三年(含三年)以上,且取得突出業績者,可以參加“同等學力人員課程水平認定考試”,全部課程認定合格后,只頒發河北經貿大學《同等學力課程水平認定證書》,不能申請碩士學位。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我校同等學力的學員,需要進行網上注冊和現場確認兩個步驟。
(一)網上注冊網上注冊包括校內“課程水平認定”考試報名注冊和“同力統考”全國統一考試注冊,務必按要求填報個人信息。
(二)資格審核及現場確認完成網上注冊、電子照片(藍底)上傳、基本信息錄入及提交學位申請后方可進行現場確認(繳納學費、采集圖像、錄入指紋、簽署《誠信承諾書》)及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學士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學位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現場審核、信息采集時間、地點將隨后公布。
三、招生專業
保險法
國際貨物買賣法
比較民事訴訟法
公司法
證券法
比較合同法案例研究
知識產權法
經濟法
產品質量與安全法專題
商法
海商法專題
世界貿易組織法
四、課程考核及學位申請
(一)課程考核
申請者報名注冊成功后,學員可選擇到所在學院旁聽專業課程,或自學或選擇第三方學習平臺。學校在每學期末組織相應課程水平認定考核,學員需按要求通過學校規定的全部課程水平認定考核。
(二)學位申請
擬申請碩士學位的同等學力人員須具備如下條件:
從課程水平認定考試報考之日起,在規定年限內應完成以下申請碩士學位的條件,在規定年限內未完成者不能申請碩士學位:
(1)獲得河北經貿大學《同等學力課程水平認定證書》;
(2)通過國家組織的外國語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
(3)按照《河北經貿大學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實施細則》的要求,完成學位論文開題與論文寫作、通過學位論文答辯、公開發表論文等。
擬申請碩士學位的同等學力人員具備以上條件后,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授予碩士學位,頒發碩士學位證書。
五、培養年限
自報名審核通過之日起至完成論文答辯基本學制為三年,特殊情況可由本人申請,專業學院同意后最多可延長至八年。超過八年仍未通過論文答辯者,本次申請無效,所交費用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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