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條件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本市相關單位,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不含上海市臨時居住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二)報名參加經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高中以上學歷。
(三)報名參加經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滿6年;
2.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滿4年;
3.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從事專業滿2年;
4.獲碩士學位,從事專業滿1年;
5.獲博士學位。
以上專業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19年12月31日。
(四)已評聘非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在崗從事經濟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五)實行資格考試辦法以前,已評聘擔任中、初級經濟專業職務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相應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或初級資格考試。
考試科目:1門公共課(《經濟基礎知識》)+1門專業課
班型設置:精講班;精講班+沖刺班;沖刺班。
經濟師中級職稱也是上海居住證轉常住戶口及居住證積分(可積100分)的優選,是很容易通過的職稱考試之一。
考試設置兩個級別:初級和中級。參加考試成績合格者,由國家人社部和上海人社局聯合頒發相應級別、相應專業的經濟技術資格合格證書。